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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市县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要求,为切实解决农村供水领域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影响群众用水效果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在用水方面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渠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等情况。
二、征集内容
(一)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村组或用水协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疏于管理和维护,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问题;私营水厂水质差、投诉多,限期整改不达标且未采取取缔、收购、合作经营等整改措施的问题;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巡查频次不足、构筑物管理不规范、消毒设施使用不完善、入户供水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
(二)供水服务责任不落实问题。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擅自停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停水,未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供水等问题;供水监督电话不通畅问题;对供水问题排查不彻底,处理群众反馈问题不及时,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了了之等作风问题。
(三)水费收缴不规范和违规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无依据收取入户安装费、未核定水价乱收费、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群众接受捆绑服务等问题;供水单位管理人员利用管理权限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供水单位管理人员私自为他人接水、卖水、协助他人偷盗水等问题;擅自改装、拆卸供水设施设备,转供、偷盗使用农村自来水等问题。
(四)农村供水领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10@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和平街7号渠县水务局313室(邮编635200)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内容须属农村供水领域,且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诉求;
(二)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不予受理;
(三)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鼓励实名反映;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办理单位进一步联系解决问题及反馈处理结果;
(五)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水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