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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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50吨铜丝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潘板古城路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退火炉、拉丝机等设备,实施年加工50吨铜丝项目。 | 无 | 企业对上报审批的环评报告(报告表)内容负责,并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报告表)和贵局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积极履行环保义务,确保各类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评估和验收工作,尽快完成环保审批相关程序。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出现环境纠纷,我单位将立消除污染,处理好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 1、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无废气产生。 2、废水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纳管接入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经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正常生产时,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拉丝沉渣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铁框由生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做无害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2 | ******有限公司年产网罩48万个生产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东塘村张家塘46-2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报告将扩建后全厂称为“本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网罩48万个/年,与现有项目规模保持一致,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本次新增了表面处理和喷塑工序。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中的措施执行。 | 废气:颗粒物(喷塑)经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SO2、NOx、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管经良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废气处理风机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检验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加强设备维护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