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产能力为30万t/a,公司严格执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等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有限公司改建30万吨/年节能环保型白灰铁立窑技改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18至2025年7月27日。
二、公众所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山阴县上沙河村东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