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黄河路西段(光明路--西环路)道路两侧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湛河区黄河路西段(光明路--西环路)道路两侧绿化面积约227346.2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25个月
5.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财政局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K3037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