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学南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5-11-1 | ******小学南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 | 614008.73 | 614008.73 | 是 | 614008.73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资金来源:河南省2025年长效机制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
(4)施工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2 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用工合同及社保(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不允许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 文中“近 ”、“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