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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一部芳烃抽提二套装置临时计划单乙醇胺采购(二次)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一部芳烃抽提二套装置临时计划单乙醇胺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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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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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一部芳烃抽提二套装置临时计划单乙醇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5-06-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一部芳烃抽提二套装置临时计划单乙醇胺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单乙醇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采购单乙醇胺,用于乙烯一部芳烃抽提装置,环丁砜溶剂运行分解产生酸性物质,将单乙醇胺加注系统中,调节抽提单元 溶剂系统的 pH 值,防止设备、管线发生腐蚀。

本次采购:单乙醇胺(又名一乙醇胺)纯度:≮99%,0.8吨。

最高限价:11105.18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买方通知的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首次在买方使用的单已醇胺,由乙烯一部组织标定考核,考核结束后,编制使用总结(考核报告),作为买方使用该单已醇胺的付款依据。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合同总额的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采购周期。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

联系人:刘轶凡      联系方式:******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单乙醇胺

≮99%

0.8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单乙醇胺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对于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二部芳烃抽提三套装置使用的单乙醇胺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4.3、如果第二次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则直接开标转谈判。谈判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评审,对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如为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生产商声明函;

3.2.如为贸易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到提供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7-18 14:00:00至2025-07-23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2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07-29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0019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10

******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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