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46
******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新财磋商采购-2025-46-1 |
******医院拟购置透析机6台,以缓解目前透析病人治疗排队问题。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兰路60号1号楼11层H区16号 |
******.00 |
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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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丁杰、张萍、李荣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8791.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新县新集镇康宁街12号
联系人:孙先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