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开封市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问题受理范围
1、 违法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乱罚款行为。
2、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将查封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等乱查封行为。
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4、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5、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市第八大街市直机关办公楼726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