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安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东侧地块)场地平整 |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建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5-07-16 |
投标邀请书
致:************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A[2025] 045号的南安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东侧地块)场地平整 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380.78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为南安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东侧地块)场地平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380.7823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土石方工程-挖方或填方工程<15万立方米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6.5119万元;(下浮系数K值为 9%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自发包人或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未失效部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以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08时30分通过******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账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08时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08 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南美社区南金路21号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新民街19#楼(中美加汇)大厦401室,邮编:362300;
电话:0595-******、******,传真: / ;
联系人:小洪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 、0595-******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人民政府
网址:******/zwgk/ztzl/ggzyjy/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