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十堰”品牌,我局将大力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的放心消费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等集聚区,着力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全面倡导多行业、多领域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现就开展“放心消费单元”申报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12月1日止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下提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邮箱:******;联系电话:0719-******);
(二)微信小程序“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申请“放心消费单元”。
三、申报标准
******消防设施,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要严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让消费者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质量放心: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 建立健全完善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仔细查验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从源头上保障商品质量。推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对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到底,依法履行"三包” 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放心: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全面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标示要规范、准确,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价格环境。
服务放心: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制定完善且细致的服务规范和流程。从业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和疑问,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热情的服务。积极开展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维权放心: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配备专(兼)职维权人员。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消费投诉电话、投诉流程等信息,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积极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努力做到消费纠纷不出店,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部分商品(服务)承诺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四、集中公示时间及网址
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7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xxgk/zc/qtzdgkwj/tzgg/202507/t******_******.shtml)。
五、申报要求
(一)各类经营主体申报需向开发区政务服务局提交书面自我承诺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自身的情况。
(二)经营主体要100%作出放心消费承诺,积极主动承担起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实现消费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 90% 以上,消费者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消费环境的改善。
(三)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对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要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局统一制作“放心消费单元”牌匾,以彰显自身的诚信经营形象。
本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已命名的放心消费单元和聚集区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如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展示其诚信经营经验与成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学习与交流,让先进经验得以传播和推广。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义开展宣传,提升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度、认可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消费。
附件:(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
(二)放心消费单元平台进行申报指引
(三)放心消费单元宣传牌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wps
附件:放心消费单元平台申报指引.wps
附件:放心消费单元宣传牌图样.wps
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十堰”品牌,我局将大力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的放心消费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等集聚区,着力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全面倡导多行业、多领域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现就开展“放心消费单元”申报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12月1日止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下提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邮箱:******;联系电话:0719-******);
(二)微信小程序“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申请“放心消费单元”。
三、申报标准
******消防设施,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要严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让消费者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质量放心: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 建立健全完善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仔细查验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从源头上保障商品质量。推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对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到底,依法履行"三包” 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放心: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全面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标示要规范、准确,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价格环境。
服务放心: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制定完善且细致的服务规范和流程。从业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和疑问,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热情的服务。积极开展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维权放心: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配备专(兼)职维权人员。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消费投诉电话、投诉流程等信息,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积极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努力做到消费纠纷不出店,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部分商品(服务)承诺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四、集中公示时间及网址
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7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xxgk/zc/qtzdgkwj/tzgg/202507/t******_******.shtml)。
五、申报要求
(一)各类经营主体申报需向开发区政务服务局提交书面自我承诺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自身的情况。
(二)经营主体要100%作出放心消费承诺,积极主动承担起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实现消费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 90% 以上,消费者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消费环境的改善。
(三)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对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要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局统一制作“放心消费单元”牌匾,以彰显自身的诚信经营形象。
本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已命名的放心消费单元和聚集区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如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展示其诚信经营经验与成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学习与交流,让先进经验得以传播和推广。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义开展宣传,提升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度、认可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消费。
附件:(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
(二)放心消费单元平台进行申报指引
(三)放心消费单元宣传牌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心消费单元申报表.wps
附件:放心消费单元平台申报指引.wps
附件:放心消费单元宣传牌图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