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国务院关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河北省卫健委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8〕90号)《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医疗风险化解机制,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现遴选保险经纪机构协助我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院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执业风险分担机制和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我院遴选保险经纪机构以协助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相关工作。
三、项目组织单位
******医院
四、遴选计划
遴选保险经纪机构1家;
服务期限:1年
五、保险经纪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我院医疗风险特点和需求,协助制定适合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
(二)协助我院开展保险采购工作,包括不限于组织保险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等工作,确定保险供应商;
(三)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协助办理投保、索赔等服务,提供24小时保险咨询服务;
(四)发生医疗纠纷后,参与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协助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与保险理赔结合机制;
(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赔案数据库,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投保、赔付、医疗机构风险管理、医疗事故与纠纷成因等分析,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措施等建议;
(六)监督保险供应商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七)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六、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持有效期内《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在河北省内的分支机构均可报名参加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单位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参选被否决(现场查询);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参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参选。
(五)其余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七、答疑
(一)参选单位若有疑问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人在2025年4月28日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提出疑问。遴选人只对规定时间前提出的疑问予以答复。
(二)参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遴选人视作同意,对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参选人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八、需提交材料
与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内容相附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等;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
九、参选文件密封和递交
(一)参选文件密封
参选单位应将参选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正本、副本装入同一封袋中密封,并在封袋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 参选文件递交
1.参选单位应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参选文件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2.如果参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遴选人拒绝接收;
3.在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为无效文件,遴选人拒绝接收;
4.参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 0 时;
5.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医院医务科。
6.遴选时间:2025年4月28日 8 时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2:《遴选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2025年4月 19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姓名: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居民身份证: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 的遴选活动。代理人在遴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页) |
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页) |
备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遴选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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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满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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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职业责任保险 |
对参选单位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进行评分: 第一档,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得5分; 第二档,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亿元至5亿元的,得3分; 第三档,累计赔偿限额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没有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得1分。 |
以提供有效职业责任保险凭证或保单为准。 |
5 |
本地化服务机构的设置 |
参选单位总公司在河北省内的,得5分; 参选单位在保定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得5分。 |
以提供的参选单位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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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经验 |
服务过******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的情况(保定地区) |
参选单位近三年(2022年2月******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的经验数量进行打分,每有一条经验得4分,最高得20分。 |
以授权委托书或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医院保单复印件为准。******医院服务多年的视为一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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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服务团队 |
提供服务团队的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服务经验信息。 |
参选单位的服务团队配备中: 每配备一名法学或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 每配备一名保险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服务人员具有人民调解员资质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 |
三项内容中,一名人员只能任其中一职,不可重复计数,不可重复计分。须附相关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人民调解员证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15 |
参保服务 |
合理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方案 |
根据合理程度而定: 第一档,服务方案合理,科学实用高效的,得14-20分; 第二档,内容较完善或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13.9分; 第三档,无相关方案计划或低于其他参选单位的,得0-5.9分。 |
视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可操作性而定 |
20 |
医疗纠纷调处理赔服务 |
做好医疗纠纷处置及保险索赔工作的方案。 |
根据理赔服务的合理性和实效性而定: 第一档,服务方案合理,科学实用高效的,得14-20分; 第二档,内容较完善或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13.9分; 第三档,无相关方案计划或低于其他参选单位的,得0-5.9分。 |
视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可操作性而定 |
20 |
其他特色服务 |
提供其他专业特色服务。 |
根据提供特色服务的实用性及合理性进行打分,每有一项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的,得2分,满分10分。 |
根据特色服务的实用性和合理性而定。 |
10 |
总分(分档打分的,同档次打分最小分差为 0.1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