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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南疆港区安全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5-C-16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南疆港区安全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5-C-167)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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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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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疆港区安全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5-C-167 项目名称:南疆港区安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4.2696万元 最高限价:2564.26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64.2696 2,564.2696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项目范围涵盖港区内外,内容包含:港区入口处交通设施改造、关键节点罩棚卡口的改造、港区信号灯、电警设施改造、监控中心土建改造,港区内外超速治理、港区内外违停治理、港区外远端监控系统、港区内外引导设施、港区内外全景监控设施、智能抬杆系统、港区内外视频监控系统、通信传输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5日内完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1)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的扣除。 ①非联合体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5%的扣除; 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5%的扣除; ③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小型和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给予2%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针对项目施工部分,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以下①+③或②+③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2)配备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①正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供应商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 ②副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供应商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副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 ③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技术管理负责人任命书原件。 注: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提供以上人员开标前一年内在本单位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供应商若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方式:①非联合体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盖章齐全)②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获取磋商文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需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联合体全部成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盖章齐全)。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喻园南街29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培丽   电 话:022-******转807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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