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1包)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80分。
******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40分。
******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9.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1包) 项目******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中标人为在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 模式(一年合同期满,承包人各项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学校
地 址:蚌埠市五河县311省道与沱湖大道辅路交叉口西南380米
联 系 人:汪主任
电 话:******
2. 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珍珠小区C01栋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