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普陀区2025年公园灯光、监控等设施养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57883-******
四、项目名称:普陀区2025年公园灯光、监控等设施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管理局
地址:普陀区枣阳路22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峰梅(女)
地址:普陀区红柳路25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普陀区2025年公园灯光、监控等设施养护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普陀区范围内祥和公园、甘泉公园、沪太公园、管弄公园等29座公园
服务要求:本项目是对普陀区范围内祥和公园、甘泉公园、沪太公园、管弄公园等29座公园的灯光、监控等设施进行养护;
服务时间:一年(其中:槎浦公园、未来岛公园服务期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李子园公园服务期2025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海纳公园、启动林公园服务期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园相关规定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