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标准化考场增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兰财采字询-2025-16-1-1 | ******中学标准化考场增建项目 | 757314 | 757314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质保期:一年。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只查询供应商,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附于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企业注册”参考:******/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