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1-22169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1-05684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
******检察院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邻圃道北国风光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预算为699000.00元。 2.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检察院******检察院位于九原区党政大楼正北200米。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4378平方米。 三、服务范围 内外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维修、秩序维护、会议服务、餐厅服务等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数量:1 | 1(项) | 675000.00 | 675000.00 |
合同金额: 6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预算为699000.00元。 2.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检察院******检察院位于九原区党政大楼正北200米。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4378平方米。 三、服务范围 内外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维修、秩序维护、会议服务、餐厅服务等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数量:1 | 1(项) | 675000.00 | 675000.00 |
合同金额: 6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九、验收组成员:邢树虎
十、验收意见: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检察院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