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活动室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南召政采竞磋-2025-18-1 | ******学校活动室改造项目 | ******.93 | ******.93 | 是 | ******.93 |
5.2 工期:30日历天;
******学校;
5.4 质量要求: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出具 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3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 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