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9-330825-04-01-118616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街道宝塔路46号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13楼 | ||||
联系人:郑诚 | 联系人:倪玲玲 | ||||
电话:138****0827 | 电话:188****4201 | ||||
标段(包)名称: | 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招标编号:LYZJSG2025-003-0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因文字描述有歧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纯供水、污水处理厂、桥梁、垃圾填埋场、公墓类市政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讨论现对该条款进行如下澄清说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签约工程建安合同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市政类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纯供水、污水处理厂、桥梁、垃圾填埋场、公墓类市政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清单总价中未包含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投标单位结合招 标文件第3.2.4中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规定,按招标文件要 求进行投标报价。 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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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7-17 1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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