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上图入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通招2025—0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上图入库******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4-330424-04-01-54515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上图入库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为2025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张桥村、镇北村、育才村、良贤村、通北村和滕泾村共6个行政村,共建设高标农田面积3200亩。
2.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0.32万亩,主要包括新建U型渠道11.7公里,建设高效节水面积829亩,改造提升机耕路11.3公里,建设农田防护林0.4公里。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160万元。
2.4服务周期:
①前期测量:接到委托人通知1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测量。
②设计周期:按项目实施内容,接到委托人通知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③上图入库:项目竣工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
2.5 招标范围:2025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上图入库招标内容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前期测量、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上图入库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上述①、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育才路59号 地址: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联系人:张晓敏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5年4月16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上述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