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4-TF-11065),比选人为******学校),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等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50万元(含税)。
(4)合同签订: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实际供应量以比选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比选******学校)下一次公布相同的产品(材料)采购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24个月。如框架有效期到期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执行完毕,则本框架采购协议继续有效直至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或框架有效期内,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即本项目中对应的服务将立即终止执行。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 类别 | 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 |
1 | 猪肉类 | 1.00 |
2 | 牛羊肉类 | 1.00 |
3 | 鸡鸭肉类 | 1.00 |
4 | 海产类 | 1.00 |
5 | 鱼类 | 1.00 |
6 | 烧卤类 | 1.00 |
7 | 其他肉类 | 1.00 |
8 | 蔬菜类 | 1.00 |
9 | 水果类 | 1.00 |
10 | 干杂类 | 1.00 |
1.4中选人数量:1名。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备注:提供承诺函)
2.3参选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4参选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一份。(备注:按比选文件第六章业绩情况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参选人须承诺中选本项目后,在服务期内为中选项目购买不低于500万元保额的相关本项目产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期内须确保保单处于有效期内,中选人在保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因食品安全事故(非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须由中选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参选人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备注:详见第六章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特定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无特定关系承诺函。
2.10参选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参选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30分。
******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户 名******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联 行 号:******4521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学校)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1:吕 燚 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2:陆秋云 电话:****** 电子邮件:******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