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9号
招标单位:******法院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琳 ******
工期:34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8日至 2025年 7月21日
******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1 |
******有限公司
|
******.00元
|
张翠娟
|
浙************ |
|
2 |
******有限公司 |
******.00元 |
孙蕾蕾 |
浙************ |
|
3 |
******有限公司 |
******.00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徐卫玲 |
浙************ |
4 |
******有限公司 |
******.00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钟丽虹 |
浙******7016 |
5 |
******有限公司 |
******.00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春满 |
浙************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建设局0578-******。
公示单位:******法院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