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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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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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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001001Z02
投标资格 (1)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4 08:3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808/)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08-04 08:30:00
开标地点 秀屿区开标室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

 


 





 


 


 

 

 



 



     人:    ******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有限公司      (盖章)







    期: 20250716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

一体化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

1.技术文件中有“上传视频及3D图纸”接口,请问是否需要提交?

2.平台上申请的电子保函、到账证明等格式均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保函、到账证明格式不一致,请问平台上申请的保函是否有效?

回复:

1.不做强制性要求,各投标人如有制作可在此上传。本条款不作为废标依据。

2.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保函申请平台上申请的电子保函及到账证明等附件均予以认可。

问题二:

1.专用条款16.1.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中(1)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10%。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以及《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的规定,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5%以内。应将风险承包幅度为±10%调整为+5%。

2.专用条款17.1.1.3 标后固定单价合同中施工预(结)算价编制依据1.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的施工图及计价依据计算、3.材料价格以及⑥人工指数调整等涉及的开工时间是否指均施工开工时间?

3.专用条款17.1.1.3 标后固定单价合同3.材料价格中“以上信息价中都没有的材料、设备,则由询价小组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闽建法[2004]21号及相关办法规定确认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价格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周转性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材料以及工程设备的费用组成,并在此基础上按上述有关约定计取其它相关费用后计价。”的《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闽建法[2004]21号在2016年时已被废止,详见2016年4月26日省住建厅发布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

4.专用条款17.1.1.3 标后固定单价合同“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仅提到台班费用定额,未明确采用的信息价。应明确为“与材料价格同期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

5.专用条款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项目材料和设备采用的品牌,由发包人确定。”是否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确认。

6.根据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加强桩基质量检测有关问题监管的通知》(闽建建[2024]9号)中所涉及的配合检测导致桩基接桩、场地硬化等费用,是否应根据相关方案编制预算,按实结算。

7.专用条款22.1承包人违约中“(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25]1号):“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送检应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负责,故应删除该条款。

回复:

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材料价格及人工指数调整等涉及的开工时间均指以监理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

3.修改为3.材料设备价格:本项目预算信息价为监理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上一个月莆田市最新的综合信息价。(l)其它按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

4.明确为“与材料价格同期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

5.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确认。

6.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删除该条款。

问题三:

1.请问:除了上述拟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资格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运维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人员是否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2.请问:《投标函》第1点中投标总报价是否为工程总承包费用投标报价+运维费投标报价之和(即:上述费用①+②+③之和)?工程总承包费用投标报价总价无法填报,是否以上述费用①+②之和为准?工期是否只填写:“910”?

3.请问:投标函只能在其他费用中填写运维费用总报价,无法分别填写运维费用总报价中的管理咨询服务费、营销费用、工程其他费相关投标报价,如何判断管理咨询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费率不得超过4%、营销费用投标人报价费率不得超过3.5%、工程其他费统一按******.56元报价?该部分的报作如何填报?请提供填报格式,且说明在投标文件中的放置位置。

4.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未要求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请问: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技术文件《其他文件(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是否放空白?

5.招标文件其他因素未要求提供技术文件,请问: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技术文件》是否放空白?

6.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不使用模拟清单”。请问: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

7.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要求:“其他因素评分,根据评分要求提供资料,单独成册”。请问:单独成册的文件是否放置在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文件》中?

回复:

1.除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余人员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函》第1点中投标总报价为工程总承包费用投标报价+运维费投标报价之和(即:上述费用①+②+③之和);工程总承包费用投标报价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投标报价;工期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3.运维费用已在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其他因素体现。   

4.不做强制性要求,各投标人如有制作可在此上传。本条款不作为废标依据。

5.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技术文件》放空白。

6.无需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

7.单独成册的文件放置在投标文件软件版格式中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文件》中即可。

问题四:

1.专用条款17.6.11勘察费设计费支付方式1、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方案设计经发包人或相关上级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后及初步设计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咨询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方案设计费的100%。中“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方案设计费的100%。”应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暂定方案设计费及初步设计费的100%。

回复:

1.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暂定方案设计费及初步设计费的100%。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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