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西省高安市2025年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高安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高安市田南镇。
2.2招标规模:东村小流域位于高安市西南部田南镇境内,东与建山镇相邻,南与新******管理局临界,东北与相城垦殖场接址。小流域土地总面积43.62km2,主要涉及田南镇新屋村、田南村、建山镇下坊村和桥头社区等4个行政村。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71.09hm2。
2.3计划工期:13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沟)道整治380m,河道清淤疏浚560m3;门塘清淤560m3。黄花菜植物篱2.55hm2,村庄绿化386m2,铺植草皮2000m2,种植水生植物1037m2。封禁治理368.54hm2,其中封禁补植14.25hm2,宣传碑1座,封禁牌13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金额:******.96元。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或认定意见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核查,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否则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市民中心A座五楼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或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4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7.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6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7本项目施工标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
7.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水利工程质量终身制授权书和责任承诺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9******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根据宜市发改函〔2024〕6号文件通知,本项目拟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也可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网址:************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安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昕海******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4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办公室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