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委发【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境内,共 2 条线路,路线总1.826 公里。项目路基部分业主已实施完成,现状道路路基宽度3.5-4.5 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本次扩宽至 6.5 米并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0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0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同景国际城U组团2栋18楼 |
联系人: | 张鹏 | 联系人: | 廖见放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062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100834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065-001777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749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396 |
(清单271.41417)高峰镇红星村单改双道路工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