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GK25D084A0084Z
二、项目名称: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有限公司 |
广州黄埔区 |
7,99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水资源保护服务 |
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新丰县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设立排污口标识牌36个,建设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设备6套、排污口流量在线监测设备18套、排污口视频监控18套,提升水环境监控监测能力,为日常监管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撑;建设入河排口综合管理平台1套,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新丰县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 |
按采购需求要求 |
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软硬件验收;2、运维期限3年(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服务3年)。 |
1、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条例、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财务绩效审查,并出具验收报告。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荣校 、成永辉、赵奎霞、刘东燕、胡文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7.542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新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8.00 |
25.00 |
9.02 |
92.02 |
1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40 |
13.50 |
9.00 |
59.90 |
2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40 |
12.50 |
8.93 |
57.83 |
3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80 |
5.00 |
10.00 |
45.80 |
4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地 ******街道东环路环保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瑶、吴秋娜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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