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办事处的******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晶典小区、凤凰城小区)(招标编号:晋建施招******024),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招标公告 2.2工程建设规模”、“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和“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5项”增加:“******消防改造、雨污改造、楼栋本体改造、小区区间道路修缮、安防设施完善、建筑功能完善、公共空间改造等。”。
2.本项目招标文件******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文件,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本工程以暂定预算价进行招标,最终价格以财政审核后价格为准。本项目最终发包价计算方法为:‘最终发包价(即中标价)=财政审核后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财政审核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财政审核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本工程的最终发包价(即中标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1节 合同协议书”内容页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一:“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1节 合同协议书”内容页。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3.7履约担保”中的“履约担保形式”内容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形式。”。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2.2 预付款担保”中的“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 内容修改为:“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预付款担保。”。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
12 | 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3节 投标报价 第六条款 | 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 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因合同条款第10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2)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1)、(2)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
”。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7月16日
附件说明:
附件一: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1节 合同协议书”内容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