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位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区5#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人为******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位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区5#地块项目位于裕华区南位路以北,南位中街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1.9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3万㎡,地下建筑面积3.63万㎡。最终面积以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造价工作,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答疑;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投资控制:含方案测算、工程方案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签证、洽商的计量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及设备价格等咨询服务、过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配合完成政府评审、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处理合同争议、索赔及其他相关工作等。施工期间要求造价人员驻场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及审计。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设备。
3.1.2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
(2)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工作需求,应随时增加成员,保证工作按时完成。驻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为项目组成员。
3.1.4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10万平米以上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 2025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c)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站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承诺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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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联系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委员会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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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永泰路9号
邮 编:050011
联系人:张楠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联系人:李世卓
电 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