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5)0111号-1 | ******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84 | ******.84 | 是 | ******.84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期:45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9)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供应商可就1个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