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311
2、项目名称:汝阳县国有大虎岭林场2025年国有大虎岭林场生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汝阳政采磋商(2025)0059号-1 | 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凤山路与杜康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87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汝阳县国有大虎岭林场2025年国有大虎岭林场生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陈媛 | 豫******5643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红政(组长)、杜金剑、张亚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财购[2019]3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形式及材料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国有大虎岭林场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大虎岭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10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 037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