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1-43278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印刷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1-13476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
******检察院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文明路4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院使馆等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文明城市宣传印刷服务(6*1.2)), 采购数量: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党史学习教育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 | 1(项) | 16576.00 | 16576.00 |
合同金额: 165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院使馆等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文明城市宣传印刷服务(6*1.2)), 采购数量: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党史学习教育印刷服务, 采购数量:1 | 1(项) | 16576.00 | 16576.00 |
合同金额: 165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九、验收组成员:邢树虎
十、验收意见: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检察院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