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公告
各投标人:
花垣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已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开标、评标活动,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现因本项目处于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认定问题处理阶段,需要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延长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3.2条规定:“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的有效期,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请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本函要求,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025年4月21日24:00(北京时间)前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花垣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投标有效期延长回复函
致:******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花垣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投标有效期延长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天)”的要求。
□我公司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不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我公司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失效,请退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