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11-WXCJ-G2025-0015
二、项目名称:胡埭镇控源截污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3P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08号蠡湖商务园45-46号 | 91.6(均分制) | 787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胡埭镇控源截污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或考核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瑛、赵明仁、沈先强、朱民喜、李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按80%计取。
2.代理费金额为9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联系人:周楠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十九层
联系人:蒋新雨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新雨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211-WXCJ-G2025-0015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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