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学校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招标编号:E************002)于2025年7月11日8时30分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学校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学校大门总建筑面积100.42㎡,二期综合楼面积7554.81㎡,综合楼地上六层,大门地上两层,综合楼24m,大门7.6m;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曾晓强(组长)、林忆、郎景三 、史平、倪凌华;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5年
8月25日完成教室、操场等公共区域,保障开学使用;
项目经理:王小燕、闽************;
投标报价:******元;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 业绩类型 | 建设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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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报价(元) | 修正后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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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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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4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4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
7、根据闽发******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4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建瓯市瓯宁路14号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成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
联系人:纪凯菲、林炜隆、李爽、巫晓杰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