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挤出机采购(项目编号:HBGJZB******02001)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中的挤出机MR文件-附件六-设计技术要求中,文件名名称:TAJS-R92401-CPR0100-RS_R0_挤出机URS,技术澄清如下:
1、删除URS01中第9条、第10条;
2、URS02中第2条由“生产能力:≥200kg/h”调整为“生产能力:≥200kg/h(1~1.5g/10min)”;
3、URS02中增加第4条“粉料变成粒料熔指变化率:≤15%(含氟树脂粉料和粒料之间的,料条表面形态光滑)”;
4、URS02中增加第5条“粒料产品挥发份:≤0.1%(测试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2904-2024要求)”;
5、URS07中第5条中“满足70℃耐温”调整为“满足100℃耐温”;
6、URS07中第8条中“设计温度:70℃”调整为“设计温度:110℃”;
7、URS10中增加第10条“厂家配备与机筒、换网体连接的过渡段,材质为HC-276合金”,此项设备(增加的第10条)与熔体泵一并进行报价,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需仔细核实设备价格;
8、URS60中第1条中“CPU采用西门子S7-1200系列”调整为“CPU采用西门子S7-1500系列”;
9、URS80中第一条“生产能力均能达到:200kg/h(熔指范围:≥0.8~45g/10min)”调整为“生产能力均能达到:200kg/h(熔指范围:≥1~1.5g/10min)”。
以上为本次澄清内容,其他内容不变。